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
(1)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商评委会考虑。
(2)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面。
(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不同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机率的。
鉴于商标审查的存在一定的主观性,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有可能获得商标成功注册的。当然,需要针对个案分析以制定保护策略。如果针对国家商评委下发的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启动司法程序;如果是由于引证在先注册商标而被驳回,也可以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同时针对引证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撤三、无效宣告等手段扫清注册障碍。
企业注册申请的商标被驳回时会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后,我们的建议是:
1、将《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复印一份,并且保管好原件,也要保管好用来邮寄通知书的信封。如果是直接到商标局领取的,就没有信封,保管好通知书原件即可。
2、根据信封上的邮戳或者是通知书背面左下角打印的收到时间计算出复审的截止日期,需要做驳回复审的一定要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3、商标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商评委会在9个月内发出复审的裁决决定。
4、当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时,您对驳回理由不服,15日之内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