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APP产生的各种乱象,可以分类治理、解决。”对于如何完善APP监管体系,下面看看一些专业的学者有何方法,博应用在这方面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一起看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强调:博应用等应用商店中APP产生的各种乱象并不是全都需要通过行政监管来解决,行政监管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适合,一部分问题通过法院裁决,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解释,对后来的当事人形成指引作用,可能比行政监管更有效。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则始终强调职能分工在治理APP乱象方面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也认为,有关APP的各种乱象,博应用等商店应该根据问题的本质进行分类管理。他进一步指出,国家网信办负责信息内容的监管,工信部负责电信线路及服务的接入,而有关APP的不正当竞争以及侵犯用户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实质上是市场秩序方面的问题,按照国务院有关各部门职能分工的规定,这部分问题应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监管。
法律有一定的抽象性和包容性,不可能针对所有问题或现象单独作出规定,看到某个问题或现象时要弄清楚问题的本质,才有可能创立新的法律。而且对于社会上的APP乱象也并不是只靠博应用等应用商店或监督制度就能制止的。
在刘德良看来,现有的法律规范实际上足以应对有关APP的各种乱象,只是相关部门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职能所在,不要为了争夺权限而率先制定规范,以避免出现有法律规范却在实践中无法操作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