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商标,往往只需要说出它的名字,就能让人知道是代表什么的品牌。一般来说,商标视觉感知极其重要,但商标命名是创建商标的第一步。在命名时,不仅要注意商标的禁止条款,还要遵循一些命名规则,这样命名的商标才能更深刻地诠释品牌的价值。
接下来,为您介绍关于商标命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注册商标第一步,怎样给商标起名字?
1.具有显著性:易于识别、阅读、理解、记忆!
商标名称首先必须音,形 ,字,义要突出显著。文字要通俗易懂;要抓住特点,突出重点。清晰简洁;用字要力求笔画简单,便于书写和印刷;发音要洪亮流畅,有音乐美;所谓美感,就是名字生动,能让人产生美的联想,意味着一个名字可以包含更多的信息。此外,名称的文本不应太长。
2.考虑消费者的心理。
产品具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因此命名要考虑消费心理,以赢得市场。比如儿童用品:小天使童鞋,大白兔奶糖,娃哈哈等。老人有百年中成药等。化妆品主要是年轻女性消费,所以要与时髦贴切有:金芭蕾,国外大牌的有奥迪等。
《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温馨提示
商标取名是商标注册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商标名字可以在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去商标局进行商标检索,经过商标查询,可以减少申请商标的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需要从企业自身的定位及发展战略入手,由专业的代理人进行分析并整理出对应的商标策略。只有尽早申请商标注册,做好商标布局,才能令自身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北京国韬智软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