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解答:15855137731(微信同号),0551-65300128
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20名、或安徽前10名、或阜阳市前5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流程
(一)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认定,根据通知集中申报、集中认定。
(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组织指导辖区企业申报。
(三)企业提出申请后,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申报分配名额,择优提出推荐意见,统一进行推荐申报,同时以正式文件纸质形式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各地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文认定其为“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