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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没谈拢,房屋遭征收部门强拆——冠领律师介入成功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7 查看手机版   浏览次数:243
  平时在拆迁中,很多情况下,因为拆迁方给出的补偿过于不合理,在双方谈过多次之后,拆迁方往往不会有太多的耐心,为了工期的如期完成,就直接未经许可,自行强拆。可是很多人碰到这样的事情就是一打二闹三
   平时在拆迁中,很多情况下,因为拆迁方给出的补偿过于不合理,在双方谈过多次之后,拆迁方往往不会有太多的耐心,为了工期的如期完成,就直接未经许可,自行强拆。可是很多人碰到这样的事情就是一打二闹三上诉,却不知到头来会一场空。

  2018年5月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民政府向张某一家人发出了准备实施拆迁的《告知书》,多次与张某洽谈补偿一事,拆迁方始终坚持自己“不合理”的补偿,张某多次与拆迁方交涉无果便不再理会对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6月的一天,张某的合法房屋被强拆,打破了张先生一家的宁静。

  张先生有非常高的维权意识,自己多年居住的合法房屋怎能就样被拆了呢?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随即经过多方寻助,找到北京冠领律所的郑凌云、李瑞丽律师。

  两位律师受理张某案件之后,随即在2019年7月4日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被告拆迁方做出的强拆行为违法,通过收集取证的证据提交,8月14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 被告据不承认对张先生房屋的强拆行为,并认定张先生的合法房屋系违建,以张某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限期不拆除,将强制拆除。张先生接到这样的通知不服,在本次庭审中,法院认为张某房屋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撤销了该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且对于本案的焦点房屋拆除的责任主体及拆除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做出判定:房屋拆除行为是事实行为,之前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已经撤销,所以拆迁方在2019年6月实施的拆除行为明显没有合法依据,在拆除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上,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合法依据,在本案中,拆迁方在没有解决补偿问题情况下,未履行法定程序,就对需要使用的土地上张某的房屋进行拆除明显无法律依据,所以该拆除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操必胜之券

  最终通过两位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厚实的法律功底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拆迁方强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确认违法!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该案件从强拆到立案-开庭-判决,用时短效率高,当事人张某的合法权益受到及时维护,原因一是当事人张某的维权意识高,相信法律的公正,及时需求律师帮助,二是冠领律师办案不拖泥带水,多年的办案经验以独特的辩论口才和办案能力得到了法官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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