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干什么的?宿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和重要基地。宿州市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土地等改造建设孵化器,鼓励在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建立专业孵化器。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有市级、省级和,一般逐级认定申报,下面就来详细看看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政策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流程吧。
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解答:15855137731(微信同号),QQ:2885166281
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政策
1、宿州市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
2、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奖励孵化器(众创空间)10万元。
3、上述各项奖励县区(园区)按相同额度予以支持。对获省绩效奖励的星创天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市、县区(园区)分别按省奖励资金的50%予以支持。
宿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一)孵化器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孵化器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二)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80%以上,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培训。
(三)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60%以上。
(五)综合孵化器在孵企业数达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应达8家以上。运营3年后,年度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的10%以上。
(六)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申请专利。
(七)在孵企业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八)设立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九)形成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政策、技术、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服务。
(十)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二)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三)属迁入的企业,须变更注册地址,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
(六)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
毕业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一条:
(一)经营状况良好,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万元。
(二)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三)拥有的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并形成销售收入。
(四)已建设厂房。
(五)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宿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流程
(一)市科技局网上发布申报指南;
(二)孵化器运营管理机构在网站上在线填报《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三)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省属、市管高校院所申报孵化器由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四)市科技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核查、评审,对评审合格的孵化器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