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顾名思义就是指以产品外形或实体包装样式的立体形状作为商标。例如饮料瓶、酒瓶等物体的容器与商品紧密联系的装潢等。在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对立体商标作了规定,至此以后立体商标在我国树立了其应有的法律地位。也可将立体商标分为非商业外观立体商标和商业外观立体商标,非商业外观立体商标是指商品形状或包装外观之外的其他立体形象构成的商标;商业外观立体商标是指由商品外形之外的其他包装外形的三维形象构成的商标。比如可口可乐的瓶子商标就是以可口可乐的细腰玻璃瓶子形状注册的,是商品容器的外观,属于商业外观立体商标;而麦当劳“麦克唐纳小丑”既不是快餐店的外观,也不是某种容器包装的外观,所以属于非商业立体商标。
二、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是指把自然界的某一段声音或者人工制造的一段音乐作为商标,声音商标在我国及一些少数国家已经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声音商标多用于广播、电视、网络等领域,具有辨识性。比如新闻联播开头的那一段音乐,都已经注册为声音商标。每次我们听到这段音乐,就知道新闻联播就要开始了。
三、气味商标
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这种商标只是在个别国家出现,中国尚不能注册商标。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庞大的市场需求带来的是非凡商标平台申请量的增长。这是非凡商标在优化商标服务,提升自身品牌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加强行业交流合作、实现互补共赢、促进平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遇。